夫妻一方帮人担保,另一方有责任吗?
根据《担保法》中的条例,大家可以了解到,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除此之外,还有相关条例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简单来说,无论担保人的配偶是否知情,都是应该承担还款责任的。但还有另外一种特殊情况,那就是其配偶能够证明,担保人在为别人做担保之前,与借款人明确约定了这个属于“个人债务”。如果有证据可以证明,那么配偶就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在杭州地区就有类似的案件,丈夫为朋友做了担保,但妻子并不知情。后续朋友无力偿还贷款,丈夫无奈只能告知妻子。后续法院判定,妻子在此担保合同里,并没有任何的收益,并且举证责任应由债权人承担而不是由保证人配偶承担。
最后,法院判定该担保债务需要由丈夫一力承担,妻子并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