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贷款条件和额度?
天津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如下:
1、咨询
借款人可向各银行分/支部经办个人房贷部门咨询了解贷款种类、贷款额度等情况,看看是否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
2、预约
若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借款人可通过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者天津公积金APP进行实名预约,获取预约号,预约时间为每天的6点-22点。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会在两周内公布可以受理贷款的预约号和受理日期,一般会通过短信方式通知用户,购房者需在可受理之日起60日内前往线下网点提出贷款申请,过期作废。
3、申请
借款携带贷款申请资料前往贷款银行提出贷款申请,贷款初步核实资料无误后,协助借款人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所需要的资料有: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婚姻证明、公积金联名卡、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
4、贷款银行审批
银行对借款人提供的材料和证明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贷款条件,根据借款的综合情况,核定贷款额度,并通知借款人办理贷款。
5、签订合同
借款人与贷款银行、开发商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同时借款人还需银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书、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凭证(借据)等。对于采取保证/抵押担保,借款应办理委托担保公司/贷款银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6、中心审批
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在1个工作日内对贷款申请信息、贷款资料进行审核,若采用的是保证担保方式,中心会在此时出具审批意见:批准或不予批准。
7、资金划拨
通过审批后,中心会在1个工作日内将款项划拨到贷款银行。
8、贷款发放
按照规定,贷款银行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金划入开放商账户或资金监管中心账户。
9、办理担保手续
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由经办银行或者担保公司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一般可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
10、中心复核
天津市管理中心会对抵押登记信息进行复核,若采用抵押担保,中心会在此时出具审批意见:批准或不予批准,接下来再进行资金划拨、贷款发放。
11、通知借款人领取资料
贷款经办银行会在资金划出且担保手续办理完成后,会在1个工作日通知借款人领取贷款资料。
12、还款
贷款发放后,将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还款,每月还款日为贷款发放日在当月的对应日,没有对应日就为每月的最后一天,用户需按期还款,避免征信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