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可能属于非法占有。
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网贷逾期不还的,有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或贷款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和贷款诈骗罪都属于经济犯罪,所以网贷逾期有可能属于经济犯罪,具体看情况。
【案例】
赵某组织安排邢某以为他人办理代理赚取代理费的名义,通过某担保公司推荐和担保,与某金融消费公司签署消费贷合约,向某金融消费公司申请贷款60万元。
在签署消费贷合约后,通过挂失、补办身份证和银行卡等形式,最终获得某金融消费公司批准后,骗取60万元贷款,并取出予以挥霍。
由于邢某等人未能偿还贷款,故某金融担保公司偿还该贷款。
【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邢某等在实际办理中,其自身无贷款意愿,假意允诺为他人办理消费贷款,在贷款办理过程中,出于非法占有目的,通过预留统一手机号码、挂失并补办身份证、银行卡的方式实时掌握贷款到账信息,实际占有贷款,在取得贷款后当即分赃挥霍,无归还贷款意愿,四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经触犯《刑法》,构成贷款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六十一条及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赵某犯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二、被告人邢某犯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三、被告人张某犯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四、被告人刘某犯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五、继续追缴四被告人的犯罪所得,发还担保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