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欠钱不还被列入失信人名单,被限制高消费,甚至家人也被自己牵连。不过也有不少人对失信人员并不是很清楚,虽然自己是欠了钱可是实在是无偿还能力,那么无偿还能力是不是也算失信人员?下面就一起来分析分析。
无偿还能力是不是也算失信人员?
失信人员需要经过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能力但是拒绝还款,才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其中包括借款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隐匿财产、虚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隐藏、转移、处分可供执行的财产;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等手段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等这些行为。
如果欠款人确实无能力偿还,是不算失信人员的。但是这个无偿还能力并不是欠款人自己说了算,而是由法院执行部门依法对欠款人财务状况、个人资产等进行调查,看其名下是否有可执行的财产,比如房子、车子,银行卡存款、理财产品等,以及是否有转移财产的行为。
如果调查后确定欠款人确实没有可执行的财产,也不存在转移资产的行为,法院才会认定欠款人无能力执行偿还义务。不过就算欠款人无偿还能力,但是并不表示就不用再进行偿还了。
对无偿还能力的欠款人,法院可以裁定终止执行,后续债务要是发现欠款人有钱了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让欠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当然欠款人也可以在法院的调解下,和债权人协商延期或者分期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