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如何办理组合贷款?

  目前,我国有纯商业银行的房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银行贷款组合贷款这些贷款方式,我们常说的组合贷就是第三种。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程序可分这几步:

  第一步,去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贷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好是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携带好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还有就是在申请后,要写好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然后银行会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第二步,去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第一种是,可以用自有或者共有以及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可以选择在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或者是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当地居住的市房屋其他项权的申请,登记好表和盖好贷款人和银行的印章后,去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第二种是,用国债或者是银行定期存单等,向贷款银行提供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保管,这两种方式贷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第三步:进行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可以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还可以去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后,要按照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去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会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最后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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