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央行推行存贷款利率改革,停止发布存贷款基准利率,逐步放开了存贷款利率限制,各大银行有了更广泛的存贷款利率“定价权”。
不过,这种“定价权”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利率的放开,要受到市场利率定价自律委员会的约束,同时,自律委受央行和保监会的管理。
针对不同的银行及其实力,自律委也采取了差异化管理。在利率定价权方面,中小银行的权力更大。
比如,对国有大银行,由于规模大,实力强,存款利率上浮的上限比较小,而小银行规模小,实力弱,存款允许上浮的多,这样,中小银行可以更方便地进行存款揽储。
正是在存贷款利率市场有限放开的情况下,不同银行之间在揽储方面竞争加剧,各银行都在使出浑身解数吸引更多客户的关注,银行之间也打起了“价格战”。
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各种新型创新理财产品接连出现,不少储户得到实惠,躺赚了不少利息,储户们也是连呼过瘾。
不过,好景不长,这些创新理财产品并不符合监管规定。
2019年开始,央妈出台系列措施,要求各银行对这种创新产品进行整顿。
这其中就包括我们大家所熟知的4类存款理财产品。
这4类产品分别是:互联网存款业务;异地存款业务;靠档计息存款业务;结构性存款业务。
他们都有一个在利率方面共同点:利率高,利息高。而这个正是储户们最欢迎的。
利率高的背后,这些银行也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违规了。
具体什么原因违规呢?
第一,互联网存款。中小银行借助互联网的力量,允许全国各地的客户购买这种产品,资金最后汇集到这些中小银行。这种互联网存款违反了区域限制的规定,变相从全国各地吸收了存款,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市场金融秩序。
第二,异地存款。和互联网吸收存款类似,异地存款也是突破了地域限制,让某个只有在甲地开展存储业务的银行跑到乙地开展业务。
第三,靠档计息。这是一款深受储户喜爱夜的一款存款产品,产品到期后,可以按照存款时间的长短,依然可以获得定期存款的利息,但这是不符合规定的。实际要求执行的是,定期存款在没有到期的情况下提前支取,利息只能按活期算。
第四,结构性存款。这本来是一种合法的存款方式,只不过有些银行违规使用了,说白了就是已经不是真正的结构性存款了。结构性存款是有风险的,需要与金融衍生品挂钩,市场好,利息就会高,市场差,可能就没有利息了。而有些银行所谓的结构性存款却是保本保息的,显然是不符合规定的。
以上4种类型的存款业务,从长远来说,不利于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取消是早晚的事。目前这4类存款业务基本上已经从市场上消失了。
对储户来说,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利息收入不如从前了。
而在最近,又有一件影响储户利息的“靴子”落地了:存款利率的调整方式变了。
具体来说就是,存款利率上限的调整方式由倍数调整变为基点调整。
调整前:基准利率*上浮倍数
调整后:基准利率+基点
这一切源于央妈主持召开的市场利率自律机制会议,传递的市场信号就是利率机制与让利实体经济,引导金融机构自主合理定价。
目前我们看到的会议结果就是,无论是国有大行还是民营行,存款利率总体上下调了。
有专业人士分析,这与我国当前经济大环境有关,银行要让利实体经济。
可银行不是慈善机构,让利实体经济,把消费带动起来,降低存款利率是一个简便由直接的途径。
4类高息存款业务被叫停,如今存款利率又下调,储户的存款该投向哪里?
第一,可以考虑将存款向货币基金转移。虽然货币基金收益大不如前,但货币基金有个定期存款所没有的好处:货币基金的钱可以随时取出来,而收益不受影响。
第二,存款向中小银行转移。总体上来说,中小银行利率还是比大银行利率要高一些。考虑到存款安全性,小编建议存入小银行的本金不要超过40万,这样兜底保险50万的本息赔偿就有保障。
第三,购买国债。国债信用由国家背书,安全性自然很好。目前三年期国债利率3.8%,5年期利率3.97%,并且国债还可以靠档计息,提前兑换利息受损不大。
综上所述,无论是取消高息揽储下的4类存款,还是目前的存款利率直接下调,对储户来说都会有一定的利息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小编认为,继续把钱存入银行已经不是很划算了,储户们应该调整一下存款策略,结合小编给出的建议,找出最适合自己的存款理财方式。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