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大家好,我是王某人
昨日,各购房群又被一条消息刷屏了:
网传,各银行开始“严查首付款来源”!
▲网传图片
根据图片显示,部分银行对购房者的首付款来源进行审核。购房需要提供自己以及家人的银行流水、首付款来源渠道、合理收入证明等等。
简单点说:须证明你的首付款,是你的家庭“自有资金”。
再白话点:你需要证明,你的钱是你的钱!
如果你提供不出,那么不好意思,首付款属于来源不明,不能作为首付款购房。
上面网传的图片,应该和近日传出的深圳《关于各银行首期款来源查询细则2021.3.23》有关:
▲网传深圳《关于各银行首期款来源查询细则2021.3.23》
也有消息称,自3月17日起,广州开始进一步严查首付款来源,购房“首付”必须为家庭自有资金,若经核实首付来源为借贷、垫资过桥、他人借名贷款的严禁准入。
据了解,广州各家银行已相继发布通知,对购房者的首付款来源审核提出了更多明确的要求。
3月22日,成都“新政16条”出炉!
其中,有一条“严防消费贷、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严查借名买房等违规行为”。
还有在《3-22新政16条》中,提到"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严格审查贷款人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切实防范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毫无疑问,成都将将对经营贷流入楼市等违规行为,进行大力整顿!
那要如何严防?如何整顿?
是否会和网传深圳各银行采取的措施一样,还有待确认。
如何认定是否为“只有资金”?
“自有资金”认定
能够提供家庭首付款来源半年银行流水。
首付款80%资金持有半年,可认为是自有资金。半年内转入的资金,需提供来源。
直系亲属转入,需提供亲属半年银行流水。如果自己亲属持有半年以上,可认定为“自有资金”。
首付款来源为借贷垫资过桥,或者借他人名贷款来的资金,禁止购房。
近半年的消费贷、经营贷、大额分期需要在审批前结清。
房贷放款之前,需再次审核家庭征信,如新增消费贷、信用卡分期等,需结清后放款。
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岳父母,兄弟姐妹等不是直系亲属。
就在3月,成都就传出被银行“抽贷”的事情。打击消费贷、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成都自然不例外。严查借名买房等违规行为,有利于楼市健康发展。
如果这一套组合拳执行,消费贷、经营贷等流入楼市的渠道,就很大程度上被堵上了。
如普通购房者怎么办?
如果真的实施,对于普通购房者,该怎么办?影响大不大?
首先,你的资金都是通过自己工资收入、理财收入来的。那么,就没多大影响。无非就是贷款的时候,提交的资料会较多,麻烦一点。
如果你的首付款资金有部分需要从亲朋处借来,那就可能至少提前半年准备了。
贷款之前和放款之前,尽量别用消费贷、大额信用卡分期等。
切勿再动歪脑筋,利用信用贷、消费贷等渠道获取购房首付资金。
如果银行能够切实执行以上手段,已经能够预见到,要想消费贷、经营贷等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基本没可能了。
不过,这也有会带来一些弊端。
比如一部分刚需、刚改购房者正常购房,临时借钱凑首付款买房,头疼了
声明:关于“严查首付”成都是否执行,暂时未知。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且不同银行贷款政策也会有差别,具体请以各银行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