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为大家的生活带来了很多改变。尤其是网络贷款的兴起,为大家筹集资金的方式增加了更多可能性。网贷不仅为大家带来了机遇,同时也带来了风险。那么网贷有合同吗?怎样判断网贷合同是否合法呢?
签订合同,能使所有的交易和活动规范化、合法化,对社会的和谐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而一份制定全面且合规的网络借款合同,能够大大降低借贷双方的争议、促使各方按约定履行合同,保障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下称“网贷机构”)的合法权益,其作用之大不言而喻。特别是作为网络借贷这块,不管作为借款人还是出借人,平台提供给大家的一个最直观的方式,就是借贷合同。所以网贷都需要签署合同。
一、怎么判断网贷合同合法吗?
1、合同法相关规定
《合同法》的重要性对于一份合同来说不言而喻,其中,这些法律条款是绝对不可忽视的:
《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这一条规定的是构成一份合同的基本条款。对于P2P行业来说,其中关于“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的条款是比较容易出现问题的。现在有一些平台在其《借款协议》中并没有使用当事人的真实姓名或名称,而是用当事人在该平台的注册用户名代替,这实际上会影响《借款协议》的法律效力。
同时,P2P平台作为居间方,《合同法》也明确规定了居间方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这条规定,平台作为居间方,应如实披露当事人与合同有关的真实信息。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而关于该条中“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这一条规定,无论是借款人、投资人、平台都需要引起重视,对利息的约定应当在合理的范围内,投资人不要一味的去贪图高利息,这其中暗藏的风险不可小视,如平台以高利息引诱投资者投资,进行诈骗等。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这一条明确了我国在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问题上采用的是通知原则,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需要通知债务人,才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但现实是,目前某些平台对于债权转让通知的约定明显有违法律的规定。如某平台在其《借款协议》中约定:“出借人有权在无需通知借款人的情况下将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该条款已明显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此外,还有某些平台简单约定为债权转让信息借款人可在网站上查询,债权人无需另行向借款人通知债权转让情况。这些约定也未严格遵守法律之规定将通知直接送达借款人。
因此,在受让债权时,为了保护和实现自己的权利,债权受让人(新债权人)需要留意平台关于债权转让的通知条款。
《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对格式条款的制定提出了要求:“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如格式条款内容具备无效的法定情形,或者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根据这一条的要求,平台方在拟定合同时,需要尽到格式条款的提醒义务,以尊重投资人、借款人等的合法权益。
2、电子签名法相关规定
在P2P平台上,绝大部分合同是用在线签署的方式签订的,这种就需要使用到电子签名,就涉及到《电子签名法》。
《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第十四条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也就是说,采用电子合同的方式订立合同,需要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才能保障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而在现实情况中,很多平台签署的电子合同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很多平台协议仅仅是在网站上点击“我同意”,实际上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电子合同,因为它根本没有使用电子签名;二是有些平台签署电子合同时所使用的电子签名并不符合《电子签名法》中关于“可靠性”的规定。在这里梅律师郑重提示:签署电子合同一定要注意其“可靠性”,小心合同内容和电子签名的篡改。
二、如何合理使用网贷?
1、理财要“从实际出发”
一些贷款平台往往会出现“无抵押、无担保”、“当天放贷”等标语。部分急需资金的企业主及个人很容易被触动。面对这些诱惑我们一定不能抱着“天上掉馅饼”的心理,尤其是那些无抵押贷款,现在银行对无抵押贷款的审核越来越严格,而且无抵押贷款的利息也很高,贷款人不提高警惕很容易掉入“高利贷”的陷阱。还有一些平台宣称只需要身份证就可以办理贷款,这种情况更加不能相信,如果连最基本的还款能力都不进行审核,只靠身份证就可以放贷,相信这样的情况连借款人本人都会不踏实。
2、不要提前支付费用
通过网络申请贷款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正规的贷款公司在放贷给你的同时会扣除相关费用,不用你提前支付任何利息、手续费等费用的,贷款人一定要牢记这一点,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可能这笔钱汇过去之后,就会放款了”。在自己申请的贷款没有到位之前,一定不能支付任何费用。如果出现贷款平台在放款前索要费用这种情况,那么贷款人就需要格外注意了。
3、选择一个正规的网络贷款平台
选择一个正规有实力的贷款中介平台是成功贷款的基础,那么如何分辨贷款平台的优劣呢?,正规的贷款中介平台,往往知名度比较高,网站的质量比较高,页面的内容丰富,简单不复杂,并且与其合作的贷款机构比较多。同时,合作的贷款机构规模也比较大。这样的贷款平台相对其他的贷款平台,更加值得信任。
为了确保双方利益,避免发生纠纷时无据可依,网贷交易过程中需要签署合同。小编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网贷存在风险,同时也存在一些非法网贷,大家进行网络贷款时要了解对方的合法性以及自身是否具有还款能力,再进行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