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22--2023学年在校生(老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即日起全面开始,为充分保证2022年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一、在校生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报工作主要包括首贷和续贷工作。首贷是指在校生首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者曾经申请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而在本年度首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续贷是指在校生曾申请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并在本年度继续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一)需提交材料首次贷款:1、填写《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两份;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各两份;3、学生家长的贷款承诺书两份;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豫政法函〔2019〕12号)精神,将取消此前规定的,高校学生申请资助时需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证明的环节,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对于首贷的同学,不再要求提供盖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续贷:1、填写《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