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计算种类:活期存单、定活两便、整存整取[三月;六月;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八年]、零存整[一年;三年;五年]、教育储蓄[一年;三年;六年]。
利息的计算
利息的计算按照1993年3月1日发布的《储蓄管理条例》中储蓄利息计算的基本规定执行。按全国统一利率计算利息。
计算公式:利息=金额×存入天数×日利率
储蓄利息计算的基本规定:
① 利随本清,不计复利。
② 本金以元为起点,元以下不计息。
③ 利息保留至分位,分以下四舍五入。
④ 存期计算:算头不算尾,存入日期起息,支取日期止息;每年按360天计,每月以30天计;按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到期日。
⑤ 活期储蓄按结息日或销户日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⑥ 定期储蓄按开户日约定的利率计息;如果提前支取,则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如果逾期支取,则逾期部分按支取日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⑦ 定活两便储蓄按支取日不超过一年期的相应档次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打6折计息。
利息税的计算
根据国务院第272号令,《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自1999年11月1日起施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百分之二十(20%)。根据法律不溯及以往的原则,个人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不征税;从1999年11月1日后孳生的利息,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税利息×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