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被银行降低额度向银监会投诉也无效。下面以中信银行信用卡为例解释一下:
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第三条第2点规定: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的资信状况或用卡情况随时调整乙方的信用额度,但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对调整后的信用额度所发生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但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3点信用额度不得被视为一项不可撤销的信贷承诺,如乙方出现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恶化、还款能力下降、预留联系方式失效、资信状况恶化、非正常用卡行为等风险状况时,甲方有权立即降低或取消乙方的信用额度,且无需事先或另行通知乙方。
附:
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乙方的权利
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信用额度调整要求,并且保证提供的所有信用额度调整所需的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同意甲方向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等)查询。乙方在其中的信用信息及信用报告,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了解乙方的身份、财产和其他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拥有机动车、房地产或金融资产等信息),并保留相关资料。